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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坛】离婚分财产的误区,很多人都踩过的坑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3年01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89次举报

我相信大多数人,结婚都是奔着和对方白头偕老去的。

但夫妻生活中,事与愿违的事情很多,婚姻也不例外。对方不忠,生活不幸福等等,都可能会导致双方走上离婚的道路。

离婚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事情,一旦牵扯利益,就会有无数的坑等着你往里跳。特别是对于法律不甚熟悉的朋友,在处理房产、存款、子女抚养权等诸多问题时,不免会想当然。但这类问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让你落得净身出户的悲惨下场。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在离婚分财产时,容易走入的误区。

01

证明对方出轨,自己一定能多分财产


发现仍然有很多朋友认为,只要对方出轨或者存在过错,就能让对方少分财产,甚至净身出户。

可是实际上,出轨并不会直接影响财产的分割。因为出轨在法律上对于财产分割可以少分或多分没有明确规定,更不可能让对方净身出户,最多只能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让对方赔偿。同时争夺抚养权时,出轨更不是法律判定的考量因素。

那么掌握对方出轨的证据是真的没多大用处吗?当然不是。

你搜集的婚外情证据,可以作为你争取权益的筹码。

在合适的时候找对方谈判,你可以夸张,可以把对方给你造成的伤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对方愧疚之际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内容上写明不动产(房)、动产(车)、存款等的分配问题。这份协议夫妻签字盖章就有效,它能作为你在这段不确定婚姻的一个后路保障。

02

只要在房产证上加名,房子就有一半


很多人都很重视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件事,特别是对方婚前有一套个人房产,结婚后希望对方能给自己加上名字,这样自己更有安全感。果真如此吗?

有这样一个案子。长沙的一位王先生在婚前全款买了一套200多w的房子,结婚后给妻子加了名字。但没过多久,夫妻俩就因为生活琐事走到了离婚。然而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妻子却只分到了很少的一部分。

其实有一件事比房产证加名更重要,直接关系到夫妻俩到底能分多少财产,那就是房产的产权份额

也就是说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同时,最好是在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明确一下比例,比如说双方各占50%。

如果是明确登记清楚了每套房产中的产权份额,即使买房子的时候你一分钱没出,也照样可以分得相对应比例的产权份额。相反如果你只是加了个名字,那么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一般只会根据这个房产的出资情况,以及婚龄的长短来考虑你最终能够分得的房产份额。

03

离婚很久才发对方隐瞒财产,就不能再追讨了


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对方是否转移、隐匿了财产”永远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民事诉讼的时效是3年,如果离婚多年后,才发现对方曾经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就不能要求分割了呢?

其实不然。

因为请求分割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从你发现或者应当知道对方隐瞒财产那天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离婚那天开始计算。

我们曾经代理过一个案件,女方离婚十年后才发现男方离婚前隐匿了96000元的证券账户资金,而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时男方故意隐瞒了这部分财产,应当少分甚至不分隐瞒的财产,最终判决女方分得70%。

所以离婚后不管多少年才发现对方隐瞒财产,你都可以要求分割。

写在最后

我总说,夫妻之间有一个好的财产观,才能让夫妻关系更加长久。因为说到底,婚姻的核心利益是一场现实与理想的博弈,想要维持好一段夫妻关系,必然离不开生活中的柴米油盐,离不开金钱的支撑。指望以爱情为基础来建立一段婚姻关系可以,但大多数夫妻结婚后会发现这条路很难走得远。原因就在于一旦危机出现,你们要面临的可能是婚内财产混同的一地鸡毛,甚至会因分不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法律问题,最终一败涂地。

所以面对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我仍然建议大家在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的协助下进行,不求能占对方多少便宜,但求在问题面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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