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刚毕业就结婚了,公婆全款为我们购置了一套房子。 结婚后才知道老公家是借钱买的房子,婚后生活也并不像我想的那样甜蜜幸福。 公公婆婆经常催生,我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备孕,毕竟需要和老公一起偿还这套房子的贷款。 房贷还清后,我整个人放松下来,多年积累的矛盾与不满终于爆发,在冷战了几个月后,我们决定离婚。 想知道男方婚前借钱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我和他一起偿清借款,离婚时怎么分?
#易轶专栏#
婚前一方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所有,婚后并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依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因购房借的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离婚时,配偶如果主张分割房产,很难得到支持。
但是,由于借款系因购房而产生,婚后使用夫妻共同存款进行偿还。
但是偿还借款并不能转化为房产份额,实践中,法官会考虑还款资金的来源、双方对还款的贡献等因素,酌定配偶一方可分得的数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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