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露离婚律师 00:00-23:59
王雨露离婚律师
让每一段婚姻善始善终——用情与理的交融,给您最好的婚姻家庭解决方案。
1770731010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手写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6次举报


在离婚案件中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夫妻拿着打印的离婚协议,而有的却是夫妻一方手写的,北京婚姻律师表示,离婚协议不管是手写的还是打印出来的,都不影响它的效力,最为关键的要看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是否有法律上认为无效的情形。

  北京著名离婚律师易轶律师分享以下几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约定离婚后若干时间内不能复婚,因违反婚姻自由无效;

  2、离婚协议中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3、约定一方离婚后禁止探视孩子,或再婚后生育的孩子不享有继承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王雨露离婚律师 已认证
  • 湖北美宜家(长沙)律师事务所
    • 17707310107
    • 湖北美宜家(长沙)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8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147分 (优于96.5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32篇 (优于99.84%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雨露离婚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47648 昨日访问量:138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