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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难?一文讲透你关心的“分居”知识点!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5次举报


很多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会面临一个问题:如何证明分居?

分居其实在生活中很普遍,无论是协议离还是诉讼离,如果一旦决定了离婚就开始分居,在感情破裂期间,分居的战略意义非同凡响。

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分居在法律上的意义和证明分居的证据。



很多人以为分居就是分房睡,大错特错!在法律上的“分居”定义很严苛。

分居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算得上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1、要求夫妻双方在两个不同的地址居住,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


2、分居要求必须是一方主动不想和另一方在一起生活而分居,理由不能是两地工作、跨国学习、外地就医等等客观原因;


3、分居要求持续满两年。这中间如果两人又和好了,又共同生活了,再重新分居了,时间是不能累计计算的。



下面来讲讲分居如何证明,哪些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分居的有力手段。

首先,在搜集证据前,要先声明一点,一定要在你收集完财产线索之后再去进行分居,不然等你回过头再想去找证据,就很难了。

因此在你决定离婚的时候就开始分居,分开居住,表明你要离婚的决心。

根据家理律师多年诉讼经验,可以证明分居事实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搜集分居的有力证据从这些方面入手,可以极大的保证对方矢口否认和你分居的事实


当然并非一切案件都适合分居,有些是因为无力应对抢孩子的事件,有些是父母不支持,有些是经济能力负担不了等等,需要据情况而定。

分居虽然不是婚姻关系中被期待的样子,但不需要对分居感到过分恐惧。如果处在这种状态时,反而更能好好审视这段关系的本质,无论最后是言归于好还是从此分手都比依靠着情绪做出决定更加成熟。

(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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