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领域十几年了,我发现人真是越活越明白,别说现在的年轻人开始立遗嘱了,就连五六岁的小孩都是“人精”,面对爸爸妈妈离婚或分开,他们要比大人想象的要勇敢的多。
不得不说,“离婚不成,先立遗嘱”,这很符合当代的年轻人,爱憎分明,钱财随意(永远跟随自己当下的意愿)。
在离婚冷静期内,爱无法守护,但是财产可以。
关注我的粉丝都知道我一直在科普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顺位平分继承,第一顺位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也就是说如果我不写遗嘱,那很有可能我辛辛苦苦挣得的家产会给了我不想给的人,打了水漂不说,自己想给的人还没照顾到,尤其是处在离婚大战的男女,双方的情感已耗时殆尽,剩余的只是对财产的争夺和处置。
如果离婚遥遥无期,又害怕意外先来,订立个人遗嘱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
某种意义上,订立遗嘱还可以防止意外,如果你清楚地记得那些杀妻骗保的案件,就会明白其中道理。
当然,作为婚姻律师,我想说的是:
如果离婚遥遥无期,又害怕意外先来,订立个人遗嘱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
某种意义上,订立遗嘱还可以防止意外,如果你清楚的记得那些杀妻骗保的案件,就会明白其中道理。
当然,作为婚姻律师,我想说的是:
如果协议离婚无法把握结果,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有时诉讼离婚比协议离婚还要快,可以依法更有效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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