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露离婚律师 00:00-23:59
王雨露离婚律师
让每一段婚姻善始善终——用情与理的交融,给您最好的婚姻家庭解决方案。
1770731010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专业离婚律师建议:签订离婚协议,一定要注意这4点!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8次举报


经营一段婚姻实属不易,有相伴到老的,就有分道扬镳的。当夫妻感情破裂,两个人该何去何从呢?


如果两个人能够和平分手,还能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分开。


如果两个人在离婚的相关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孩子等)上达不成一致,就只能诉讼离婚了。


当然,很多人可能处于一种“考虑到孩子,不想撕破脸”的状态,所以会问我:

不想闹太僵,协议离婚可以吗?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双方协商一致,协议离婚当然可以。


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程序问题


民法典出台之后,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即双方先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申请,申请之日起30天,如双方均未反悔的,则双方再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签订内容注意事项


第一,离婚协议仍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首先,签署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再次,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离婚协议并非签字即生效,其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登记离婚。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离婚的话,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也有当事人会问,律师,离婚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吗?答案是不需要,因为离婚协议需要在民政局备案。


第三,离婚协议需要对婚姻、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一并进行处理。


首先,约定双方自愿离婚;


其次,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


再次,明确约定财产的归属。为了避免离婚后,双方再对财产产生争议,故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财产进行明确约定。


第四,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是不能反悔的。因离婚协议是对婚姻、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一揽子进行处理,如双方离婚后,又对其中一部分进行反悔的话,对另外一方是不公平的,比如,一方为争取离婚,从而对财产进行了让步,双方离婚后,又对财产分割提出异议,显然对另一方不公平。

(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王雨露离婚律师 已认证
  • 湖北美宜家(长沙)律师事务所
    • 17707310107
    • 湖北美宜家(长沙)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8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147分 (优于96.5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32篇 (优于99.84%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雨露离婚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48318 昨日访问量:139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