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露离婚律师 00:00-23:59
王雨露离婚律师
让每一段婚姻善始善终——用情与理的交融,给您最好的婚姻家庭解决方案。
1770731010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关于离婚的6件事,很多人都错了!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6次举报


关于离婚的这6件事,很多人都搞错了!


错误1
双方都同意离婚
起诉到法院一定判决离婚

话说结婚自由,离婚也应该是自由的。所以,经常有人认为,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了,诉讼到法院,法院一定会判离婚。

虽然离婚是自由的,但是离婚诉讼程序是复杂的,夫妻感情没有达到确已破裂的标准,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之前也有过夫妻刚生完孩子就起诉离婚的,两个人都同意离婚,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双方还晒了判决书,赞扬法院的“温情判决”。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两个人协议离婚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一定要起诉到法院呢?既然起诉到法院,那法院就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来判决。

错误2
一方坚持不同意
这样对方就别想离婚

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对方就离不了。

这一想法,在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时,确实能够实现,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就不一样,因为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和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没有太大关系,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错误3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两种方式都需要迈开双腿办理而不是乘自动扶梯。

而所谓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也只是可以离婚的条件,而并非是离婚程序。

错误4
有出轨证据
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一些人认为只要抓住了对方出轨的证据,就可以离婚并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但是,法律所指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和多分财产的“婚外情”,仅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

其他的“出轨”行为,例如一夜情、嫖娼等,不包括在内。同时,还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加以佐证。即使有证据,如果对方不同意,法院一般支持离婚损害赔偿,但也达不到净身出户的地步。

错误5
将婚外情与重婚混同

有些当事人误认为,对方有婚外情就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自己主张就一定能离婚。

虽然法律规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但法律定义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与婚外异性办理结婚证,或是性持续、稳定地以夫妻形式共同居住生活,可见偶尔的婚外情与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因此,即使证明对方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性或婚外情的情况,也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项参考标准。

错误6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子女
就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

有的当事人认为,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对方不让自己探视子女,自己就不必再向子女尽义务。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为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抚养义务也不会因为抚养权的变更而消除。

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出现对方不让自己看望和探视子女的情况,可以用合法的途径,比如协商,或者起诉探望权纠纷等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王雨露离婚律师 已认证
  • 湖北美宜家(长沙)律师事务所
    • 17707310107
    • 湖北美宜家(长沙)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8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147分 (优于96.5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32篇 (优于99.84%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雨露离婚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48404 昨日访问量:139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