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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里,当事人的几大误区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9次举报


打官司离婚,很多当事人会问,今天我就能离婚吧?今天我是不是就能再也不见到他了?我这种情况一定能判离婚吧,更有甚者,还有一些当事人上来就问“你能帮我搞定法官吗?”离婚官司里形形色色的问题确实很多,今天,我就来总结一下,我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几大误区。


 误区1 

我认为过不下去,

法院就必须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些求助者,上来就大声疾呼,要求法院必须判离婚,不合理也不合法。这个世界上压根没有必须的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很多人认为第一次起诉都是判决不离婚,第二次起诉就能判决离婚,这都是误区。法院判决离婚并不是以次数为前提,而是以判决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基础。



 误区2 

分居满两年,

就自动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应当准予离婚的第四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分居的前提是感情不和,向法院提供双方分居的相关证据。并且,双方在这两年基本没有交际,没有共同过年、过节等情形。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新增一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满两年,是判决离婚的重要条件,但是不是在法律上你们自动离婚,该办的手续一定不能少。离婚没有“全自动”!


 误区3 

对方出轨了,

法院就得判离婚。


重婚、同居、出轨均属于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五种情形:(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并不等同于出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属于严重践踏我国的婚姻制度,要达到此种情形的证明要求比较高,出轨指的是有配偶者与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但并未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因此,仅仅以出轨为由,并不属于该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当然,对于一些较恶劣的情形,部分法院会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会考虑将出轨作为“(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简单来说,出轨可以提起离婚,但法院并不一定仅仅依据出轨来直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

    不管你多恨对方对婚姻不忠,你也要擦干眼泪,冷静地处理你们的关系,倘若不是山穷水尽,还得给双方情感一个缓冲区。当然,我们不是劝大家忍耐出轨的伤害,而是理性评估,慎重决定!



 误区4

对方不到庭,

法院就判不了离婚。


要知道法律制度并不会允许通过逃避开庭,就可以无限期拖延法院审理。如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出庭的,法院将根据相关规定选择公告送达,根据现有材料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耍赖故意不出庭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被告进行两次传票传唤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还可以拘传,或者通过沟通之后让被告说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出具书面意见,法院也会根据书面意见缺席审判。有些人心存侥幸,觉得我不去法院,不接法院电话总不会判离婚吧。显然,这种想法并不能一劳永逸,藐视法律毫无意义。

向法院提起诉讼,普通程序的一审限为6个月,一般起诉到法院后3-4个月左右将对该案件进行判决。如对判决不离婚不服的,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如判决不予离婚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在判决生效后的半年内提起诉讼的一方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另一方不受限制。向法院起诉离婚时间较为长,程序也比较繁琐。因此,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双方可以调解的尽量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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