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情况下,我都会劝女性当事人在离婚时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因为一旦判决,未来不符合法律条件想变更会很难!
那么在离婚时选择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女性就错了吗?未必!!!
我认为绝大多数女性不会无缘无故地,狠心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在我接触的女性当事人中,几乎都是迫于现实而放弃的。
比如这些女人有的曾经是全职太太,离婚后暂时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也不能给孩子提供一个相对舒适的居住条件,娘家也因为各自原因没办法给予帮助。而这些女人没有的东西,恰好男方都有,可以让孩子过更好的生活,那么现实只能让她这么选。
也许很多人会说,这样的女人狠心,认为她们没有资格成为一个母亲。但大部分人都没有见过,这些女人想起孩子的时候,哭得有多伤心,多厉害!她们会因为亏欠孩子很多很多的陪伴,而一直无法迈过心理那道坎!
离婚离掉的单单只是夫妻关系,并不包含亲子关系。一声妈妈,一生责任!
离婚后,该给的抚养费从不拖欠,该有的探视和陪伴也从不缺席,为什么不是一个好妈妈!
两个人抢孩子,先放手的那个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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