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离婚时,房子怎么安排才不会吃亏!!!
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这里有四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如果离婚时房产是登记在您名下的,能约定给您自然最好。如果登记在对方名下,还有贷款不能过户的,可以考虑不要房子,向对方要求折价补偿,避免以后长期纠缠。如果双方对于房产归属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那就约定给孩子,但你们都可以设置居住权。建议这种情况要约定清楚“只限本人居住,不得带第三人入住。”
第二,离婚协议中你们的共同房产,注意是共同房产,你要求给孩子的约定是有效的。并且这种情况不构成赠与合同关系,这属于对方为换取你同意离婚而承诺履行的义务。不用公正也有效!
第三,如果是对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那就要求对方过户给孩子,最好去做一个房产赠与合同的公证,否则对方有权撤销。
第四,在离婚协议中一定要约定违约责任。如果他不过户,如果他擅自处分了房产该如何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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