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流程是什么?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审查。工作人员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3、离婚冷静期。对于符合离婚规定的,需要等待30天离婚冷静期;
4、发给离婚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男女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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