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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遭家暴!被赶出门!试问:“离婚不让查银行流水,该如何维权?”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08次举报

前段时间,长沙一则关于全职妇女维权的案件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当事人王女士原本是长沙某三甲医院的一名护士,9年前结婚后在丈夫和婆婆的劝说下,选择了离职回家当全职主妇。可不想自己全心全意为家庭的付出换来的确是丈夫多次家暴,甚至被赶出家门。之后她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诉讼过程中,王女士希望能查询对方的银行流水,依法分割财产,但法官以“男方的银行流水属于个人隐私”为由多次拒绝。这让王女士和律师不解:“不调取银行流水,如何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维护女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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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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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原本是省内一家三甲医院的一名护士,有着稳定的工资收入,在2006年底与高中同学武先生结婚。2013年底,王女士应家人要求选择辞职回家做家庭主妇,在照顾家人的闲暇之余,会到家里经营的养生馆帮忙。这个养生馆是他们婚后在婆婆帮助下开设的,但养生馆的收入一直在丈夫的手中。

然而王女士全心全意为家庭的付出却得不到家人的尊重。繁忙的家务让王女士倍感疲惫,她和丈夫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大,甚至被丈夫频繁家暴,更过分的时候还被丈夫和婆婆赶出家门。

在2021年12月1日凌晨,丈夫再次对王女士施以暴力。这一次王女士不再沉默,选择了报警,可是第二天王女士从医院回家时,却被武先生和婆婆挡在了家门口。无家可归的王女士在律师指导下到派出所开具了《家暴告诫书》,并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之后王女士与武先生在律师介入下有过一次调解,但最终未果。无奈之下王女士这才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

在庭审中,王女士希望能够调查丈夫武先生的银行流水,以查证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依法分割财产。但男方代理律师表示:几处房产均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购置门面目前尚有30余万元的债务,债权人为男方父母。至于养生馆的所有收入都完全用于家庭的生活经营,王女士所提出的调取银行流水的申请意义不大。

“如果不能调查男方的银行流水,我出的这些钱就不知道用处和去向,也不能得知夫妻共同财产的明细。”目前本案尚无定论,王女士这段无望婚姻也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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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这起案件在网上引发了大家热烈的讨论,多位律师和法学界学者均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丈夫银行流水对于妻子应该不构成隐私。

对于新闻中王女士的遭遇,美家邦律师认为: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银行流水往往可以直接或间接证明当事人是否存在隐瞒、转移夫妻共同的行为,是与离婚诉讼直接相关的待证事实,因此王女士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调取男方的银行流水。

并且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的隐私权需要有一定的让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规定了妻子对共同财产拥有与丈夫平等的处理权,与双方收入状况、妻子是否为家庭主妇无关,这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一致。如果不允许调取男方的银行流水,对于作为全职主妇的女方而言,无法确认夫妻共同财产,自身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就新闻中王女士所讲述的案情来看,养生馆属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设立、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防止男方在婚姻感情破裂时,转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也有必要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近年的大额资金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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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王女士这起离婚案件陷入了胶着,但王女士表示自己会振作起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她说:“我要让自己不断强大起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也开始新的人生。”

不得不说,王女士这样的生活态度值得钦佩,真心希望王女士的这起离婚案件能有一个好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呼吁大家,在婚姻受到伤害的时候,请积极地选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法律问题缺乏了解,也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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