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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黄金兰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5次举报


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为具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一方负担的但是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债务是夫妻双共同借的,或者一方所借,但事后经另一方追认的,或者一所借,但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都是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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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兰律师,江苏乐士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专职律师。秉承乐士律所“感恩忠诚专业永续”宗旨,恪守“受人之托,终人之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乐士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17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