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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变相拒付工程款,法畅律师为当事人追回欠付款项

发布者:北京法畅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5月22日|分类:工程建筑 |42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法畅律所代理的甲公司(承包方)诉乙公司(发包方)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二审宣判。
甲乙公司多次进行工程合作,在河北省石家庄一处防水的工程上,甲公司按合同要求已竣工并验收结算。在工程付款期间,乙公司辩称已按约定进行了付款,仅剩一点保修金未付,经查明,系乙公司把其他合作工程上的付款混同到了本案工程中。
案件经过:
在一审过程中,我方提交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银行客户回单,证明案涉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及欠付金额。乙公司提交了代付款证明、聊天记录等,证明已经在其他工程上代付了案涉工程的款项,最终经法院审查,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我方所主张的欠付金额。
而后,乙公司上诉,在二审中,乙公司辩称已代付工程款,且有双方工程经理微信聊天记录认可,经核实,乙公司将其他工程一并在微信中发给向甲公司工程经理,导致工程量、欠付金额等混乱,并且二公司多次合作,才致使甲公司工程经理判断错误。最终经法院查明,维持了一审判决。
案件结果: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了乙公司(发包方)向甲公司(承包方)支付工程欠款。
法畅律说:
索要工程欠款案件首先要把工程情况及签订的合同了解清楚,查明最终验收结算金额、工程回款及开票的情况,并根据当事人的描述抓住主要问题所在点,然后逐一击破,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法畅律所专注于办理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案件,对此类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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