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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能否善意取得?

作者:王珊珊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5次举报


可以。善意取得是无权处分的一种表现形式,意为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善意取得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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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珊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十年,认真负责、专业严谨,能灵活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东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3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