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除了需要处理财产和债务等问题,有孩子的话还需要解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并且要约定好抚养费的相关事宜。再子女抚养的问题上,不仅仅是离婚中双方会发生争执,离婚后也有很多夫妻会因为抚养费的问题而产生纠纷。那么如果离婚时,孩子归男方,女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呢?
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如果你们双方已明确约定女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时,女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否则,女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金额,双方可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会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参考双方分居期间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如果没有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分居,那么则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认为抚养费只是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可以另行主张,但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一般不能另行主张。例如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花费了高额教育费,并要求对方共同承担时,很难被法院支持。当然,如果孩子突发重大疾病花费了大额医疗费用时,抚养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非直接抚养方共同承担。如果有需要,可以特别约定教育费、医疗费一人一半。
如果婚后方针对抚养费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随时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