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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推定

作者:陈俊博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7次举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全部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部分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无责任

  1、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推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而不论其是否该负某种责任。它是在特殊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特殊方法。责任推定有下列几种情况: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5、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如果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6、公安机关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推定责任。如经调查,能客观认定责任的,则仍需按规定认定责任。

  在交通事故责任当中,主要责任对应的就是次要责任。而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肇事的话,此时被认定为主次责任的,机动车一方属于主要责任则承担80%的赔偿比例,要是机动车一方只是次要责任的话,那么此时仅仅需要承担40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摩擦的时候双方无法解决,可以上交法院让法院来裁定双方的责任,在这个赔偿的过程中可以申请保险公司的赔偿,保险公司的赔偿最高可以达到百分之七十,在这个过程中,若是情节比较清的情况下一般会双方自己协商解决的,因为上交法院过程还是比较麻烦。

陈俊博律师,专职律师。业务专长:各类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起草或审查各类合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及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黑龙江-牡丹江
  • 执业单位:黑龙江建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31020********1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