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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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能够代替合同吗

作者:陈志华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74次举报

一、微信聊天记录能代替合同吗

1、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书面合同中的数据电文,微信聊天记录所记载的内容具有合同要件的,可以代表合同书。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电子合同和书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意义和作用没有发生改变,但其形式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1、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

书面合同的订立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进行协商;而电子合同的订立发生在虚拟空间中,交易双方一般互不见面,甚至不能确定交易相对人,其身份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

2、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

在网络环境下,要约与承诺的发出和收到的时间较传统合同复杂,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构成条件也有所不同。

3、合同的形式发生了变化

电子合同所载信息是数据电文,不存在原件与复印件的区别,无法用传统的方式进行签名和盖章。

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所不同

在电子合同中,既存在由合同内容所决定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又存在由特殊合同形式产生的形式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数字签名法律关系。在实体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中,某些在书面合同中不很重视的权利义务在电子合同里显得十分重要,如信息披露义务、保护隐私权义务等。


陈志华律师(咨询电话:13929804841),拥有扎实的法学知识,并以高分通过首届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对公司法、民事诉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85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股权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