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劳动者入职某企业后,企业单方要求劳动者调岗至带业绩考核扣款制度的其他岗位,劳动者认为调岗实质降薪明确拒绝后,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在职期间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遂提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5000元。
二、案件难点
1.调岗合法性争议:公司主张调岗合理且不降薪,申请人则认为新岗位考核制度实质降薪
2.解除理由复杂:公司提出多项解除理由(违反竞业原则、工作失职、拒不到岗等),涉及事实认定与举证责任分配
3.证据效力认定:公司提交的证据多为复印件或截图,缺乏原件核对
三、代理成果
仲裁委支持全部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元。
核心认定:
用人单位对解除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其提供的证据无原件核对且缺乏关联性,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按照申请人工作年限算,5000元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四、律师作用
1.精准把握举证责任:援引司法解释明确用人单位对解除决定的举证责任,化解对方多项指控
2.有效质证策略:针对对方缺席庭审及证据瑕疵(无原件、缺乏关联性),主张其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3.计算标准清晰:结合工资发放记录与劳动合同约定,论证5000元赔偿金的合法性
4.庭审策略得当:对方缺席视为放弃质证权利,强化申请人证据优势
裁决结果:终局裁决,被申请人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赔偿金5000元。
陈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