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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起诉离婚后还能起诉吗

作者:刁磊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7次举报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学学士,法律专业毕业20年,曾在大型国企工作10余年,担任山东省某市司法局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行政、刑事领域,以及合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南开区
  • 执业单位:天津百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8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行政诉讼、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