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近日江西警方破获一起重婚案件。
男子王某与小萍在1990年结婚,2009年,王某认识了湖南籍女子小丽,产生婚外情。之后王某与小丽先后在泉州、武汉等地以夫妻名义定居生活,期间育有1儿1女。在掌握有效重要证据后,警方前往武汉将王某抓获。
在我国,构成重婚罪只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形式重婚,即结婚后又与第三者领取了结婚证,一般不会有人傻到这么做;
另一种则是事实重婚,即以夫妻名义和第三者共同生活。
王某构成的就是事实重婚。
然而在实践中,事实重婚是不那么容易认定的。
所谓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是说两人私下互相称老公老婆就可以的,还得在对外的社会生活中以夫妻相称,即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夫妻。
这时重婚的一方想规避重婚罪也不难,咬定自己只是出轨即可,而熟人通常也不愿意为别人的私事得罪人,专门作证。
这么容易规避的罪名,王某都给犯上了,也不知他怎么想的,莫非他以为跟原配分居多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这里就要给大家提个醒,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民政局办离婚证,再就是到法院诉讼或者调解离婚,绝对没有分居多少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可不要被骗了做出傻事来。
来源丨律界佳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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