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会分割女方的宅基地房屋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打离婚官司时,可以要求分割宅基地房屋。不管是男方名下的房屋还是女方名下的房屋,只要是结婚后、离婚前修建的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一人一半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一半按照分间或分层进行分割,以不影响居住使用为准,每个房屋结构不同,法院分割的方式不同。如果无法平均分配的,则分得多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折价。
比如这个案件中,法院就认定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宅基地房屋是婚内修建的共同财产,判决一楼两间门面一人一间,一二层归原告所有,三层和四层归被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