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有其他孩子的一方是不是更有可能争取抚养权?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是的。在广州打离婚诉讼官司的,如果一方还有其他子女的,那另一方争取到抚养权的概率是更大的。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若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法院在判决时会优先考虑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因为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在抚养该子女时,可能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照顾,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然而,这也并不是绝对的。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多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情况、抚养能力和生活环境的稳定性,以及子女的年龄、性别、意愿和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等?。因此,即使一方没有其他子女,在争取抚养权时仍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具备更好的抚养条件和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环境。
【法院怎么说的?-判决书内容】
法院认为,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原告无其他子女,被告有其他子女,且原告无明显不利于携带抚养小孩的条件,判定婚生子刘某2由原告携带抚养为宜。关于抚养费,被告、原告双方均具有抚养义务,被告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单就被告一方支付的抚养费,已达到2014年广东省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予以支持。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至刘某2年满18周岁止。关于探视权,双方同意探视时间为每周一次,一次一天,予以准予。具体时间为每周六上午10:00至次日周日上午10:00,由被告负责接送,原告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