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单帮公司采购的产品,算员工买的还是公司买的?采购经理以个人名义采购,公司是否需要付款?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
员工下单帮公司采购产品后,到底算公司买还是员工买的?这主要取决于供应商是否知道是员工代买。如果供应商知道是员工代公司采购的,那么责任在公司;如果供应商不知道,责任则在员工个人。
例如,在广州市黄埔区的一个案件中,张某以个人名义采购商品,但实际上是为辉某公司采购。供应商梦某供公司并不知道张某是代公司采购,因此起诉张某要求支付货款。法院审理后认为,供应商在交易时并不知道张某是代公司采购,且合同是以张某个人名义签订的,因此判决张某承担付款责任。
律师提醒:
明确采购主体:在采购过程中,应明确采购主体,确保供应商知晓采购行为是代表公司进行的。
保留证据:如果员工是代公司采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在职证明、采购授权书等,以证明采购行为是公司行为。
风险提示:如果员工以个人名义采购,公司可能不承担付款责任,员工需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建议:在进行采购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采购行为合法合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院判决意见】
本案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如何认定从张某某与刘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虽然二人均有提过对方公司名称,但从张某某告知的公司信息并不能直接指向辉某公司?而张某某二审提交的《服装加工合同》中有关付款期限的约定亦与双方微信聊天中所显示的信息相矛盾,也没有证据证明梦某公司已经收到或签订该合同?从合同的实际履行来看,本案交易的洽谈、支付定金、下单及有关货物质量的约定与反馈均是由张某某以个人名义完成?张某某上诉主张案涉交易相对方为辉某公司与梦某公司,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正因此,辉某公司二审申请作为本案当事人参加诉讼亦没有理据,本院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