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质量问题导致项目不合格,供货商需要赔偿吗?广州律师支招!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供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如果采购人尚未支付货款,可以用拖欠的货款抵扣赔偿。
例如,在广州市南沙区的一个案件中,被告供货的砖块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原告铺设好的广场砖需要拆除并修复。原告因此起诉被告支付修复费用。由于原告还拖欠被告16756元货款,法院最终判决原告应向被告支付货款16756元,被告应向原告赔偿修复费用282075.21元,两者可以相互抵消。
律师提醒:
及时提出异议:收到货物后,如果发现质量问题,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质量异议期内向供货商提出异议。
保留证据:保留相关证据,如质量问题的照片、视频、检测报告等,必要时进行质量鉴定。
明确质量标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如果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可以参照相关标准。
风险提示:如果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较大,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风险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
【法院判决意见】
一审法院酌定李某应承担的修复费用为:1.拆除广场砖费用7920元(每平方米3.3元2400平方米);2.广场砖余方弃置费用15117.6元(每立方米62.99元240立方米);3.C40面砖修复费用213432元;4.措施费按比例酌定16915元[(7920元+15117.6元+213432元)(40344.29元/564008.1元)];5.货柜搬移及复位费5400元;6.增值税23290.61元[(7920元+15117.6元+213432元+16915元+5400元)9%]?上述项目合计金额为282075.21元?张某确认欠付李某16756元款项,李某要求该款项用以抵扣修复费用,一审法院予以采纳?综上,李某合计应向张某支付修复费用265319.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