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广州专业合伙投资退伙案件律师:合伙公司散伙时,能不能要求结算垫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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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思琪律师解答:如果合同没有特别要求的话,一般散伙前是要先进行结算的。合伙项目终止后,合伙人要求解除合伙协议,需要先结算合伙项目的盈亏,再扣减垫付成本。合伙合同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合伙项目成本费用的结算和承担比例,一般遵从合伙人之间的合伙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按照民法典规定,结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承担。
比如以下这个案件中,原告被告签订了合作加工协议,约定由原告先垫付生产的原料费、电费、装车费等,等下一车成品装车时,被告必须付清上一批的垫付款。后因为产品销量不合格,双方合作终止,因被告未支付最后一车货物的垫付费用,原告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然在合作协议中约定被告需要再装车前支付上一车的垫付费用,但该部分垫付款最终计算利润时也作为成本费进行核减。现由于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销售额,导致无法进行利润计算,故其主张被告支付垫付款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诉求。
【判决书原文】
关于合作协议解除的问题?该合作协议至今未到期,因圆片销售出现问题而导致第五车圆片至今未出车,同时协议也约定某某公司有权参与圆片的销售,某某公司、某甲公司应积极寻求资源将已生产的圆片尽快出售以解合作项目之困,而非互相推诿规避自身责任?某甲公司的行为暂不构成根本违约,某某公司主张解除合作协议,无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货款和垫付款项的问题?某甲公司的机器设备、已经生产但未出售的圆片、部分已销售废料款和部分废料等均在某某公司处存放保管,双方未对合作项目进行清算、结算,合作项目盈亏不清?现某某公司主张某甲公司支付货款及垫付费用,有违公平的原则,也不利于解决案涉合作项目的纠纷,即使某甲公司向某某公司支付货款及费用,双方的纠纷也不能真正解决?案涉合作项目纠纷最终都需通过自行清算或司法程序清算才能解决?本案是合伙合同纠纷,在一审法院释明的情况下某某公司不同意变更诉讼请求为对双方合作项目进行清算,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一审法院不宜主动启动对合作项目进行清算。综上,某某公司主张某甲公司支付货款及各项费用的诉讼请求,目前仍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