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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规定

2024年08月02日 | 发布者:郑思琪 | 点击:5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以下合同纠纷郑思琪律师为您介绍12种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双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合同基于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而签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


以下合同纠纷郑思琪律师为您介绍12种合同无效的情形:

  1. 合同双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

  3. 合同基于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而签订。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5.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6.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7.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8.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9.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10. 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11. 合同中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12. 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13.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无效。

  14. 企业以借贷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无效。

  15. 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合同无效。当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法律后果主要有: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应恢复原状,即卖方应返还房款,买方应退还房屋;若一方有过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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