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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离婚房产纠纷因为没拿到房产证可以分割婚内房产吗?

2024年07月04日 | 发布者:郑思琪 | 点击:6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法院都是暂时不处理的,离婚后随时发现拿到产权证了,就随时可以再起诉分割。如下面这个案件,女方因不想分割房产,故意迟迟不办理房产证,男方只得先起诉其办证,再起诉分割。判决书


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法院都是暂时不处理的,离婚后随时发现拿到产权证了,就随时可以再起诉分割。如下面这个案件,女方因不想分割房产,故意迟迟不办理房产证,男方只得先起诉其办证,再起诉分割。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是离婚后财产纠纷,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本院发表评析意见如下:

关于郭女应否协助蔡男办理1001房产权登记问题。据查实,1001房属于郭女、蔡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本院已作出并生效的(2018)粤01民终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鉴于在此案审理中双方尚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且未达成一致意见,对1001房未在该案处理。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于2018611日出具的《产权情况表》显示,1001房屋已确权,产权人为郭女,只是尚未缮证。现蔡男诉请郭女协助蔡男办理1001房产权登记手续,法院认定郭女怠于行使缮证的权利对蔡男造成了影响,支持蔡男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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