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咨询:因为嫖娼被公安拘留了12天,回去上班后,公司以此为由要开除我,让我自己写辞职书。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要不要写?
郑思琪律师解答:嫖娼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行政拘留,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政拘留并不是辞退的法定理由。
但是如果因为员工被行政拘留,因而给公司带来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在承担举证责任后,员工也是有被因此辞退的可能。
或者说,员工因行政拘留违反了公司的员工守则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公司也可以参照具体规定,开除该员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