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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加盟合同纠纷后,剩余的货物可以退吗?

2024年02月01日 | 发布者:郑思琪 | 点击:20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广州天河区解除加盟合同加盟退货咨询律师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比如以下这个案件。广州天河区员村的张某解除与xx公司的电动车特许经营合同后,要求退回剩余电动车,并要求xx公司承担退货运费,得到xx公司拒绝后,张某起诉至法院。


广州天河区解除加盟合同 加盟退货咨询律师




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比如以下这个案件。广州天河区员村的张某解除与xx公司的电动车特许经营合同后,要求退回剩余电动车,并要求xx公司承担退货运费,得到xx公司拒绝后,张某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xx公司退还张某货款剩余货款72227元(82682元-10455元)。


判决书节选:

关于货款,xx公司确认收到货款82682元,实际发货82660元。张某确认其已销售部分产品,合计代理价格为10455元。因xx公司未举证证实其在电动车产品享有涉案“x商标的合法使用权,故剩余电动车产品(剩余产品款式及数量为前述查明中的xx公司发货单扣减张某已销售部分)应由xx公司予以收回,剩余货款72227元(82682-10455元)应由xx公司退还给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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