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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南城区离婚诉讼律师离婚房产归谁咨询律师解决处理

2023年12月26日 | 发布者:郑思琪 | 点击:12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婚内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吗?郑思琪律师解答:我国规定的夫妻财产制是以共同财产制为主体,以约定财产制为补充。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规定AA制的情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婚内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我国规定的夫妻财产制是以共同财产制为主体,以约定财产制为补充。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规定AA制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取得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用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房产,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是登记在谁的名下,还是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离婚时一般采取登记在谁名下就分配给谁,但是得到房产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折现补偿房产价值金额。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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