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原告S先生住房装修与被告Y公司达成全屋家具定制意向,并支付预付款8000元。同年7月7日,原告与被告深化图纸确认,签订销售合同并支付尾款52000元,双方就定制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尺寸及合同金额达成一致。约定交付期届满,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但被告仍未按约定及时完成家具安装等事宜,且未能向原告披露实际情况。截至2025年3月17日被告仍未履约,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原、被告通过微信方式沟通,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但被告迟迟未退还货款,故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被告返还原告6万元,履行方式为每月支付1万;二、如被告未按时足额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钱款,则原告有权就剩余未履行钱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万元;三、原告与被告别无其他纠葛。
律师观点:
本案是装修过程中逾期交付定制家具,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一起案件,较为常见的定制家具买卖合同纠纷,此类案件中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及违约责任划分较为模糊,合同条款缺失的风险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家具品牌、材质标准或验收标准等可能引发纠纷。消费者可能因“货不对板”要求退款,商家则可能主张已产生原料成本。
此类案件维权周期较长,对消费者与商家都非常不利,耽误业主装修进度、影响商家信誉。因此签订定制家具书面合同时应明确:家具品牌、材质及工艺要求;验收标准与异议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延迟交付违约金、解除合同条件、货不对板等情形);
如遇此类纠纷,双方可尝试协商补充协议,如调整价格、更换品牌或分担成本。保留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变更设计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也可通过12315消费者热线反映。
孙金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