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2000**********

  • 执业机构: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骗婚彩礼要的回吗

发布者: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5日|分类:法律顾问 |189人看过


依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女方存在骗婚行为的,男方是有权要回彩礼的,骗婚是属于诈骗的行为,结婚时赠送的彩礼是属于违法所得之一。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