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参编的《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入表指南》(标准号:T/CI 643-2024)团体标准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
此次团体标准的起草汇聚了来自多个领域的多位专家和权威机构,京师上海律所杨振律师、李春芬律师凭借在数据资产领域的深厚理论基础与丰富实务经验,深度参与了此次《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入表指南》的起草工作,为标准起草提供专业的建设性意见,助力标准制定与完善。
作为数据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数字资产价值实现路径是业界的关注焦点。《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入表指南》团体标准为数据资产纳入财务报表提供了全过程指导,能够帮助企业将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地转化为具有可计量性、可交易性和可融资性的数据资产,对数据资产标准化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作为该团体标准的参编单位,京师上海律所已经入选了多家数据交易所服务机构库,在数据资产入表领域拥有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专项法律服务的优质律师团队,先后助力多家企业完成当地首单数据资产入表项目。未来,京师上海律所将积极响应国家数字战略,不断探索数据法律服务新场景,在数据经济时代的法律实践中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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