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长沙离婚案例,王某和李某结婚3年,婚后因婆媳问题经常吵架,夫妻感情每况愈下。妻子生气后离家出走,随后都在外地久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妻子王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长沙离婚律师,其诉求是:快速离婚
长沙离婚律师对王某和丈夫的恋爱经历、婚后共同生活情况、离婚原因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询问和记录,在给出专业意见的同时也最大程度地对当事人保持同理心,给予理解和安慰。
接受王某的委托后,长沙离婚律师立即成立了专案组为其服务。了解到双方经常吵架、导致夫妻不合感情破裂分居,并且妻子已经在外地居住满两年。长沙离婚律师认为委托人的这种情况满足关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准予离婚的规定。
离婚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双方协商离婚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和租房的合同、生活记录清单等证据,力证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并通过庭审向法院呈现了双方确有感情破裂且无法重新继续生活的事实。根据这些证据,再结合双方的态度,最终认定双方分居事实,夫妻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该案中原告的离婚诉求符合规定,法院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但是这类离婚诉讼案件的主张得到法院支持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提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并且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否则就会无法完成举证责任导致无法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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