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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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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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家小知识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328人看过

  1、隐瞒相关疾病而与对方结婚的,婚姻可撤销;

  2、胁迫结婚的有一年的除斥期间;

  3、股票、基金等在婚后产生生产经营收益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忠诚协议、保证书里面写了“如果对方实施或者不某某行为,则净身出户的”由于规定不明确,且涉及公序良俗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5、撤销赠予协议较简单,但是不可以轻易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6、接受遗赠人需要在60日之内表示接受,不然视为放弃遗赠;

  7、借款用于家庭必要支出的认定为共同债务;

  8、婚内财产协议需要以婚内财产为标的;

  9、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以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为前提;

  10、构成遗弃罪需要有严重后果;

  11、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亲属关系不切断继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

  12、法院调解离婚可以规避管辖;

  13、医药费仅仅在发生之后才能索要;

  14、法院可以依职权中止探望权;

  15、农村土地不适用继承制度;

  16、离婚时转移、隐匿财产的,夫妻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17、收养手续在民政局办理。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遇到了长沙婚家纠纷可与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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