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一方提出离婚时,对于其所拥有的以下三种类型的财产,另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请求分割。
第一、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我国婚姻法的宗旨是保护夫妻双方的利益,所以其规定的财产分割方式是非常公平的,对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法律给予了充分的保护。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另一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独立财产。
第二、双方父母赠与给一方的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进行分割。每个父母都十分疼爱自己的孩子,不管孩子在父母眼中有多大,在心里永远都是孩子。所以即使结婚后,父母也会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分给自己的子女一些,这些父母赠与的财产仅属于一方,即使离婚也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分割。
第三、指定留给夫妻中一方的遗产不得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管是父母、亲戚或者是友人,只要在遗嘱中指定了一方是继承人,那么这笔财产便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另一方无权对这笔财产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配偶在婚姻中有不良行为,法律将对弱势的一方进行保护。例如,如果一方有滥用毒品,出轨,赌博,家庭暴力或财产转移等不良行为的,在离婚请求分割财产时将被少分或不分!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