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大家是思想观念也随之开放,越来越多的人打着婚前试爱的名义未婚同居。依据我国的普遍观点,未婚同居指的双方并没有实际领取结婚证却长期共同生活并以夫妻关系相称的行为,我国法律是不对这种关系进行保护的。那么如果未婚同居中双方出现矛盾,导致二人要分开,该如何解决由同居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呢?
一、双方如果生了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归属?
在两人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只是因为同居而生的孩子称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我国法律中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因此同样适用法律中为婚生子女设定的相关内容。
二、会不会构成重婚罪?
在我国,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人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或明知他人已经结婚却仍与对方同居的行为属于重婚罪的范畴。在未婚同居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是未婚的情况,一般不足以构成重婚罪的条件。
三、能享受继承权吗?
如果同居的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即使双方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两人的法律关系都是非婚居关系。所以双方并不具有法律关系所支持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享受继承权。
所以,在同居之前请一定要和对方沟通好相关的事宜,明确这种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再进行同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