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财产之买房那些事儿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549人看过


今天来讲一个案例:小满是外地媳妇,长期在上海工作,认识了一个有车有房的本地人,很快领证结婚,房子都是公婆出钱全款买的,婚前登记在老公个人名下。结婚后,趁着恋爱的热乎劲,老公同意房子加小满的名字。故事到这里都还非常幸福。直到最近小满发现老公长期出轨,她提出离婚。对于离婚,男方没有很抗拒,但关于房子的分配,男方和男方父母都表示不愿意给小满分半,于是闹到法院。

诉讼结果还没出来,小曼啊又被诉上法庭。原来公婆把小满自己和老公都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偿还这个当初买房的借款和利息,并且又查封房子。最后是双方都不要房子,分割拍卖款,小满拿到了房子的权益,但因为房子查封也无法执行。

另一边公婆起诉小两口的官司下来,根据法律规定,原本前夫在婚前的借款应当属于个人债务,但因为婚后加了小满的名字,法院认为借款用于购买房屋,且该房屋已由夫妻婚后共同使用、收益,结果就是认定为共同财产。

后来法院对借条笔迹鉴定,结果确实是婚前写的借条。没想到当年的甜言蜜语,本身就是-一个设置好的圈套。细想公婆的操作,可谓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如果房价涨了,儿子能从中获益,如果房价跌了,赶紧解套让儿媳承担一半亏损,一笔稳赚不赔的投资。

不过对于类似案件,也有法院认为,借款发生在婚前,属于男方个人债务,男方在婚后加名的行为属于赠与,借款和赠与是两个独立的行为,不能因此要求女方承担债务。

如果大家想完全规避房屋加名的借款风险,很简单~

老公愿意在婚前房产加上你的名字,你要问清买房的房款来源,是公婆对老公的赠与还是借款如果是借款,和老公明确是个人债务,老公父母出具相应证明,可以签协议如果是赠与,既可以是公婆对媳妇的赠与,也可以是公婆赠与儿子后,儿子再转赠给女方。如果三方有协议,一旦感情破裂,公婆想以借款主张归还,不会被法院支持

如果签协议有难度,也可以用微信聊天固定证据,与公婆、老公达成一致的意见,保留聊天记录或者提前去公证处将聊天记录公证保存。

今天说这些,也只想给大家提个醒,毕竟房子属于大额财产,把问题问得清清楚楚,以免陷入重大误解,导致离婚时负债累累!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