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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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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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怎么打?要准备哪些证据?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676人看过

       俗话说得好,“打官司打得就是证据”,对于很多没有接触过诉讼的当事人,特别是离婚官司,在诉讼时,习惯性地会认为法官“偏心”,为什么不听、不调查、不相信自己?而因此产生委屈和不满的情绪,甚至会对司法失去信任。在此之前,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一点,打官司是需要自己提供证据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其实不论是在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法官对于事实的认定都需要依靠一定的证据进行判断。

  三种情况: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没有登记结婚的,则需要同居期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2、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3、被告下落不明的:有关下落不明的时间,相关情况证明;

  4、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子女/养子女的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

  7、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与经济有关:

  1、储蓄、国库券、股票、基金、理财、保险、投资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

  2、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的证明,注:是婚前、婚后或男女一方个人债权债务的证明;

  3、住房情况的证明,注:私房建造的实际、面积、造假;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源;

  4、其他证据。

  其他:

  1、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则需要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2、方智力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3、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劳改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点的证明;

  4、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一般为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

  5、房产、汽车、电器等财产名称、数量、价格(值)的证明;

  6、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

  另外,在进行离婚诉讼之前,不论你找不找律师,开庭前你一定要弄清楚这3件事!

  1、关于案子的争议焦点

  提前知道案件的争议焦点(最能影响利益分配归谁的几个关键点),就能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来提前收集证据,做好庭前准备。法庭上,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一般最多3个,除非是很复杂的案子,涉及的当事人不仅多,时间跨度也很长。

  2、自己手上掌握了哪些证据?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哪些,怎么说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环,是否还有什么要补充的证据。记住一点,案子都是以证据说话,当时发生了什么、我们认为当时发生了什么、证据证明当时发生了什么,这是三种不同的情况,法律和法官通常只认可最后一种情况。

  3、如何应付对方证据?

  预测对方所掌握的证据,我方如何质证,有无申请鉴定证据的必要等等……教大家一句万能金句:对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均有异议,对方的主张不能成立,对方应该承担责任(当你是原告时)/我方不应该承担责任(当你是被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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