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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996人看过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给受赠人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但在下列情形出现时,赠与人仍有权依法撤销其赠与:(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被撤销后,尚未履行的部分,赠与人得拒绝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有权要求返还。
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本是使受赠人取得利益的行为,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加害行为或者其他忘恩负义行为的,法律应赋予赠与人有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均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行为。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的权利,是法律对赠与人加以保护的必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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