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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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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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假离婚”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339人看过

   “假离婚”这三个字,让很多人误解了,领了离婚证了,在法律意义上,就那是真离婚了。

   1、对方如果拒绝不复婚,可以要求撤销离婚证吗?回答是否定的。极大的风险就在这里,如果对方拒绝复婚,那就无法挽回了。当事人想以虚假离婚为理由,要求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更不用说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撤销离婚登记了。离婚不是儿戏,民政局也不是过家家的地方,离婚证领了,那就是真领了,在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

   2、那如果一方不复婚,签的离婚协议就无效吗?在很多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中,当事人都以假离婚为由主张“离婚协议”无效,但是,他们都无法证明,这是基于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

   3、约定一方不复婚就赔偿的条款有效吗?如果当初假离婚的时候,签一个协议,约定如果一方不复婚就赔偿对方多少钱?这样的约定有效吗?其实是无效的,这种违反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严重限制了他人的婚姻自由,这种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也同样无效。

所以千万千万要小心,即使对双方的感情特别笃定,也要评估一下,假离婚的风险。要知道对方倘若拒绝复婚,那就是覆水难收,后悔莫及,倘若这个时候财产又没有分给自己,那可真是人财两空。所以也奉劝大家,不要拿离婚当儿戏。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有婚姻方面的问题可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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