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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淮律师
执业资质:1640120**********
执业机构: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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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温淮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1026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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