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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父母离婚,孩子不必分开

发布者:姚耀宗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273人看过


作者:许丽娟 

 基本案情:

  王某与张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同年生一女王某甲,三年后又生一子王某乙。近年来,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吵打,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且要求王某乙随其共同生活。张某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但因两个孩子尚小,至今不知道父母之间的矛盾,不想两个孩子分开生活,也不打算告诉孩子他们离婚的事。考虑到王某乙年幼,王某同意王某乙随张某共同生活,但要求王某甲必须随其共同生活。

审理裁判:

  泗阳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常年在外市工作,王某甲与王某乙一直随张某及张某父母共同生活,户口登记在张某父母名下,且张某已为王某甲联系好了小学。经本院调解,为了两名子女的健康成长,王某与张某均作出了让步,即双方一致同意王某甲随王某共同生活,王某乙随张某共同生活,但因王某的工作原因,王某甲由张某代为抚养。

法官说法:

  兄弟姐妹是最好的玩伴,对童年成长大有裨益。本案中,两个孩子都尚年幼,一直生活在一起,突然分开生活必然对他们的身心带来不利影响,且王某常年在外,无法很好地照顾孩子,约定王某甲的抚养权归王某,但由张某代为抚养,这样两个孩子仍在一起生活。王某与张某今后如果相处妥当,他们的离婚对孩子的不利影响必然会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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