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主题
在“帮信”高压态势下,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42 万元的当事人争取了不起诉决定,实现“无罪”结果。
2、案情介绍
2023 年 11 月,山东兰陵警方以“帮信”线索立案,认定当事人 AXX(男,35 岁,农民)在明知他人可能实施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建行卡并柜台取现 42 万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23 年 12 月 18 日 AXX被刑拘,2024 年 1 月 9 日取保。
2025 年 1 月 3 日,兰陵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金额 42 万元。
3、判决结果
“……经两次退查,仍然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决定对 AXX不起诉。”
当事人当场获释,无案底、无罚金、无犯罪记录。
4、案件分析
主观明知证据薄弱
– 证据仅能证明 AXX曾怀疑“办贷款走流水”不合理,但无聊天记录、录音、同案指认等直接证明其“明知系犯罪所得”。上游犯罪未查清
– 42 万元虽经电信诈骗受害人账户流入,但“陈XX”身份未查实、上游诈骗团伙未到案,资金属性无法锁定为“犯罪所得”。数额对应性断裂
– 银行流水显示 52 万元进出,但受害人 150 万元全部流向“陈XX”,再分流至多张卡,无法形成 42 万元与诈骗款的唯一对应关系。退查程序空转
– 检察机关两次退补,公安均未补充到关键证据,达到“证据不足”的法定不起诉标准。
5、律师点评(宋律师)
提前介入,阻断批捕。
接受委托后,我在审查批捕阶段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阐述“明知”与“犯罪所得”双重证据缺口,检察官采纳,当事人 23 天内取保。精细阅卷,锁定“断点”。
通过 48 小时流水穿透式比对,发现“陈XX”并非受害人直接转款对象,且 42 万元在 11 张卡之间拆分,无法排除合法资金混同可能。主动调取反证。
我们调取 AXX同期微信聊天记录、贷款中介广告及村委会证明,证实其主观目的是“办贷款”而非“洗黑钱”,反向削弱“明知”推定。善用退查规则。
两次退查期限内,我连续提交《补充侦查提纲异议书》,指出公安“以补代侦”程序空转,迫使检察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不起诉决定。结果延伸。
案件结束后,我们协助当事人申请公安解除账户冻结、移除“涉诈名单”,并在 15 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真正实现“无后遗症”。
结语
“流水大”不等于“罪流深”。在帮信犯罪打击面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律师既要敢于做“技术派”,更要善于做“程序派”——用证据的刀锋划开“推定”的灰色地带,让无罪的人不带着案底回家。本案的不起诉,不仅是个案的胜利,更是程序正义的注脚。
山东惠佑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