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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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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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作者:陈庆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9次举报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

  (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3)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犯罪客体。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开车、超载、超速等,但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遇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从上面内容可知,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希望大家都有所了解。不过更重要的是在实际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才是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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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西师范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业以来办理了上百件案子,参与桂林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团队,有较为丰...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桂林
  • 执业单位:广西金桂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320********88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