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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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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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作者:陈庆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7次举报

  工程建设合同原为承揽合同的一种,属于完成不动产工程项目的合同。但是由于建设工程合同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完成,所以建设工程合同除具有一般承揽合同的特征以外,还具有一些自己的特点:

  (1)合同主体一般为法人。本条并没有对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作出限制。但是,由于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再加上我国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包人一般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包人一般也只能是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格的法人。

  (2)合同标的仅限于工程的建设。所谓工程,是指比较大的复杂的土木建筑。为完成一般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应属于承揽合同。

  (3)国家管理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因为涉及城市建设规划,标的物为工程项目,完成的建设具有不能移动的性质。因此,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从资金的投放到最终的成果验收,国家都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4)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虽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设工程项目不像以前严格按计划订立,但是由于工程建设涉及到国计民生,建设工程合同仍然具有一定的计划性。

  (5)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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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西师范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业以来办理了上百件案子,参与桂林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团队,有较为丰...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桂林
  • 执业单位:广西金桂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320********88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