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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257人看过

    《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中说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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