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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再婚怎么分配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13人看过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法条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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