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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琳律师
执业资质:1610120**********
执业机构: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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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曹琳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195人看过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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